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122條,香港有限公司每年的財務報表必須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審核(俗稱核數),審核或核數報告為公司股東於週年大會審批法定文件之一。此外,香港稅務局也要求有限公司在呈交利得稅報稅表時,附上已審核的財務報表,以作評稅用途。法定審計是按照香港法例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布的核數準則進行。在審計過程中,富經驗的會計師可了解客戶的行業特性,企業的運作模式、管理架構、潛在問題及風險管理等,從而發現潛在的管理和經營問題,並可為客戶提供專業的解決方案。會計師于審計報告中對客戶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及公平性發表專業意見,並指導公司董事遵照有關條例,履行其應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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